2015年主要工作回眸
一、积极开展“5·19慈善一日捐”活动
2015年,全市“5·19慈善一日捐”共筹集捐赠善款833.60万元(含部分分会捐款133.46万元),其中“5·19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768.02万元,其他企业定向捐赠资金65.58万元。为做好 “5·19慈善一日捐”活动,我们认真筹划,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了活动的顺利有序进行。一是做到了早筹备、早落实。4月上旬,市慈善总会就起草了“5·19慈善一日捐” 活动的有关通知,并及时呈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两办”文件下发通知。二是整合捐款活动,扩大慈善影响面。市委韩方书记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把做好 “5·19慈善一日捐”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作专门进行部署。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5·19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5月19日原市长方桂林在 “5·19慈善一日捐”特殊困难家庭资助仪式上作动员讲话,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慈善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及时对捐款活动信息向社会公布,在《高邮日报》上宣传“5·19慈善一日捐”活动,努力在社会上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多措并举,加大“5·19慈善一日捐”劝募力度。我们从市经信委找出全市重点企业名单,从市级机关工委找出市直各单位具体人员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劝募工作;五是以市慈善总会名义向社会各界、各民营企业、发放倡议书、劝募书上万份;六是协调市各大系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发动、动员活动;七是先后为市四套班子和参捐单位、企业举办捐赠仪式4场,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扩大宣传面,调动社会各界参捐积极性。
二、科学规划救助活动
2015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八大救助活动。已发放慈善救助金785.59万元,受助群众5000多人次。具体救助项目如下:
1、助学、助孤90.35万元。主要对特困家庭2015年新录取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开展的资助。其中:
(1)资助全市贫困家庭新录取大学生58.8万元;
(2)与市关工委合作资助全市特困单亲家庭残疾儿童学费、生活费20万元;
(3)与市老促会合作助学2.45万元;
(4) 开展其他定向助学9.1万元。
2、助医366.6万元。主要对白血病、尿毒症、癌症等特、重大病患者及家庭开展的救助,含“心蕊工程”及18周岁以下儿童患者。
(1) 2015年春节前开展全市重大疾病患者集中助医活动,发放慈善资助金86.2万元;
(2) “5·19慈善一日捐”活动期间开展全市重大疾病患者集中救助,发放慈善资助金24.3万元;
(3)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0万元(民政局);
(4)与省市联动开展的18周岁以下儿童大病患者发放救助金45.45万元;
(5)我们已连续10年坚持开展的血透资助,此品牌受到了省、扬州市慈善组织的多次肯定和表扬。2015年共发放低保家庭中尿毒症患者在人民医院、中医院血透救助金91.35万元;
(6)与市总工会合作资助98名特困职工19.6万元;
(7)与市妇联合作资助农村妇女“两癌” 12.3万元;
(8)波司登公司等定向助医42.45万元;
(9) 日常开展的困难家庭各类疾病助医4.95万元.
3、助残:37万元。主要是资助残联助困等项目,福利院孤残儿童购置康复、矫治医疗器械,荷花塘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等。
(1) 与市残联合作资助残联助困30万元;
(2)资助福利院孤残儿童购置康复、矫治医疗器械5万元;
(3)资助荷花塘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2万元。
4、助贫、助困:33.68万元。对全市困难职工家庭,各乡镇区特殊困难家庭开展的救助。
(1)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金15万元(民政局);
(2)发放城乡低保家庭实物劵7万元(民政局);
(3)“六·一儿童节”妇联资助贫困家庭学生2.68万元
(4)其他定向助困9万元。
5、与市计生委合作资助计划生育生育后遗症家庭10万元。
6、资助社会公益事业:13.79万元。
(1) 江苏波司登公司定向资助市区环卫工人早餐3.79万元;
(2)赛德公司定向资助郭集盘塘村、骑龙村10万元;
7、“送温暖、献爱心”2.5万元。
8、特殊灾情资助临泽风灾5万元。
以上资助项目含各企业、个人的定向资助(不含乡镇园区)。
2016年慈善工作计划
一、突出抓好慈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慈善理念
1、积极组织开展“一日捐”慈善宣传月活动。以《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传为重点,从4月20日到5月20日用一个月的时间与电视台、电台、高邮日报等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合作,定期不定期举办“慈善之声”专题节目,广泛宣传《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入地宣传慈善文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褒奖在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和团体,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2、组织开展慈善捐赠大户与受资助人互动宣传周活动。计划从5月初到“一日捐”活动期间,每周继续在高邮电视台、电台开辟慈善互动论坛。充分发挥企业在慈善捐助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宣传“企业慈善”理念,切实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企业参与慈善、回报社会的自觉性。
3、充分利用好总会自身的宣传平台。继续办好《高邮慈善》刊物,做到每季一刊,特事特刊,以《高邮慈善功德榜》、展牌、印发宣传品等多种宣传形式,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奉献爱心的积极性。
二、不断创新募捐方式,进一步提高慈善募集资金的能力和规模
1、继续抓好一年一度的“5·19慈善一日捐”社会捐助活动,进一步加大资金募集力度。广泛动员热心于慈善事业的企业家、社会各界人士捐款捐物,使其真正成为社会捐赠的主体。
2、不断扩大慈善资金募集范围,争取扩大慈善资金来源。积极将所设计的救助项目,主动向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推介宣传,以激发本地和外地企业家,有关人士的捐助热情,不断扩大善款捐助范围。
3、突出设立冠名基金,按照《捐赠法》有关规定,承接社会各界的定向捐赠(本土和在外企业)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切实做好定向救助工作。
4、继续推行“合同捐赠”慈善募捐活动。此项工作重点在企业,力度政府,尚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行政推力,深入挖掘善款捐赠的潜力。
5、积极争取政府对慈善工作的支持,打牢夯实慈善救助的基金基础。
三、巩固和创新慈善救助项目,着力提高慈善救助水平
今年要继续坚持以慈善救急、救难的原则,在开展集中救助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慈善救助新方式,不断丰富慈善活动的内容,让慈善救助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实际。初步设想主要抓好以下救助活动:
1、要与各乡镇(区)慈善分会密切配合,组织一批慈善志愿者,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困难家庭、到弱势者家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服务活动,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为鳏寡孤独者送去关爱、送去帮助、送去慈善的温暖。
2、继续突出慈善助医工作重点。在5·19慈善一日捐”活动期间和春节前集中开展两次慈善救助活动,把有限的慈善资金用到真正困难的重、特、大病患者身上。今年计划继续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大病和特殊困难家庭资助活动(5·19一日捐活动期间和春节前)。针对全市重大疾病中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特殊病种医药费用大的特点继续建立长期专项资助。
3、继续开展慈善助学活动。与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信息中心共同对2016年新入学的大学生特殊困难家庭,开展“阳光助学”活动(主要是城乡低保户、重特大病户、天灾人祸家庭学生)。继续与市关工委、老促会一道做好特别困难家庭学生结对帮扶工作。
4、继续开展临时困难家庭助困活动。针对全市乡镇(区)困难家庭中出现的临时困难开展多方面的救助,突出对留守儿童开展专项救助(以乡镇慈善分会为主)。
5、开展助残活动。与市残联、民政局、教育局、妇联、团委共同对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开展救助并不断研究救助形式。
6、探索开展劳动模范困难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资助活动。与市总工会联合,对全市部分劳动模范困难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开展资助活动。
7、开展助老活动。与各乡镇(区)慈善分会联动开展关注农村孤老生活的改善提高,在“重阳节”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助老、济老活动。
8、继续开展大病儿童资助活动。继续与省、扬州市慈善总会联动,对全市范围内18周岁以下患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的儿童开展儿童大病救助。
9、继续开展慈善血透减免的传统项目。针对我市尿毒症患者逐年增多,血透费负担较重的实际困难,继续向低保家庭血透患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救助。
10、继续与市计生委联合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后遗症重点困难户帮扶活动。
11、继续与市妇联联合开展巾国英雄和特殊困难家庭妇女病资助活动。
12、积极主动参与政府有关方面发起的急需慈善帮助和突发性灾害的救助活动等。
四、加强慈善组织建设,提高慈善救助能力
根据省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即将出台的《慈善法》的实施,有步骤的逐步建立乡镇慈善组织法人制度,完善乡镇慈善组织救助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设立村、社区(慈善工作站);有效推进慈善超市建设等慈善组织网络建设。
五、 立足慈善公信力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公益形象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目前已制订和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章办事,强化内部管理与监督。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坚持阳光运作、规范操作,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权限和程序审批每一笔资金。对于数额较大的项目资金,召开会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三是继续做好财务审计和年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将募捐、救助等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工作通报会等方式向有关单位、领导、会员等进行报告,并通过网络、媒体、工作简报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捐赠者、受益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