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根据《中国银监局扬州监管分局关于扬州高邮常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的批复》(扬银监复[2015]101号),同意扬州高邮常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高邮常农商村镇银行)更名为扬州高邮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高邮兴福村镇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YANGZHOUGAOYOUXINGFUCOUNTYBANKCo.,Ltd.”(简称“XFCB”)。
2015年12月18日,经高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颁发扬州高邮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编号为32108400020151218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084314178426W。
行名的变更对于客户在我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均无影响。客户所持有的原扬州高邮常农商村镇银行的账户、卡、单、折以及签署的合同等将继续有效,账号保持不变。现阶段,高邮兴福村镇银行及所属的分支机构、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若继续以“高邮常农商村镇银行”名义开展业务、签署合同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其相关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均由更名后的高邮兴福村镇银行承担。
随后高邮兴福村镇银行及所属的分支机构、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业务印章、凭证单据、合同文本和门楣招牌等将陆续进行更新、统一和启用。
特此公告。
扬州高邮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原扬州高邮常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