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租资产及期限
招租资产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江北公司和江苏荣华公司办公楼、厂房、附属用房及其生产及共用辅助设备。公司住所位于高邮市经济开发区长兴路2号,承租用途限定为金属结构件镀锌和铁塔生产。租赁期限暂定为六个月。承租前须一次性交押租赁保证金1000万元。
二、招租方式
凡愿参与招租的承租人须于公告后5日内以书面方式对租赁金报价并在意向函中写明拟承租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以及生产经营方案,意向函递交至高邮江北公司和江苏荣华公司破产清算组。评议工作将在收到意向函之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进行。
三、相关事项
本招租意向公告不构成实质性签约承诺。
欢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本次招租,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企业管理层、原企业股东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参与承租。
四、联系方式
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长兴路2号
联系人:韦先生 13852512766
张先生13813113388
高邮江北金属结构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江苏荣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