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申报期限: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申报截止时间依法院公告为准。
二、债权申报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长兴路2号
联系人:周冬梅
联系电话:15951041199
联系人:姜 卉
联系电话:15862890234
三、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法院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四、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2、债权申报表(现场填写);3、申报债权所依据的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原件现场核对后返还)。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与地点依法院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高邮江北金属结构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江苏荣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