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扬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注水和大气环境改善的“一号议案”,大会在审议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
座谈会上,副市长杨文喜作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水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扬州市人大《关于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要求,抢抓列入5个国家级、省级水利工作试点的机遇,多措并举、严格保护地表水环境,严格监管、严格保护地下水环境,完善机制、严格保护饮用水环境,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城乡水环境面貌日益改善。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我市以推进实施《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抓手,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为根本,实行以“治企、管车、限煤、禁燃、抑尘”为重点的“五气同治”,联防联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4年,我市PM2.5年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达到了年度控制目标。今年1至9月份,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32.5%。
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市河一期和二期工程、盂城驿修缮整治工程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处后,何金发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扎实开展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希望,我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重视当地生态保护与修复;要切实负起责任,突出治理重点,按照扬州市人大《决议》中所规定的目标、时间和工作要求,逐条逐项加以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宣传和教育工作,畅通社会监管渠道,确保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长久实效,老百姓能真正拥有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环境。管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