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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5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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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行按病种付费
病种增至22个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合管办获悉,从9月1日起,按病种付费方式在我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开,实行病种由试点时的10个增至现在的22个。

  按病种付费是今年市卫生主管部门推出的一项改革举措,目的是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改革,消除按项目付费事后控费难的弊端,将新农合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其核心是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实现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的转换,主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我市在开发区、龙虬、卸甲等乡镇、园区的15家乡镇卫生院启动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对10种疾病进行“明码标价”,有效地控制了一些医疗机构“大处方”等不合理的收费行为,让住院患者真正得到实惠。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覆盖范围,从9月1日起,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方式,并新增白内障、胆囊息肉等12个病种。截至目前,全市按病种结算病例已达583例,实际补偿比达到70%以上,极大地减轻了参合群众的费用负担。与此同时,医疗机构通过加强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实现按病种结算次均盈余400余元;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也得到提升,按病种结算新农合基金支出次均减少92元。王辉 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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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综合新闻02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行按病种付费 2015-09-15 2 2015年09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