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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8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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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使用小提示
  1、房屋装修时请不要包裹各类燃气设施,保持燃气设施通风,避免形成密闭空间,漏气封存,遇明火发生事故,出现故障也不便维修。

  2、请您不要自己拆、接燃气设施,如需改动,请燃气公司专业人员为您提供服务。

  3、不要在管道上悬挂物品,不要将电线缠绕在燃气管道上。

  4、使用燃气时,必须有人照看,保持厨房通风;使用合格的灶具、热水器等燃烧器具(燃气具使用年限为八年,且必须有熄火保护装置)。不用时,请您及时关闭灶前阀。

  5、请您不要将天然气设施和液化气同放在一室内,严禁共同使用。

  6、请您经常检查家里的燃气设施是否存在漏气现象,注意胶管是否老化、是否被老鼠咬坏、接头是否松动等。灶前胶管正常使用不应超过十八个月(长度不应超过两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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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03天然气使用小提示 2015-06-18 2 2015年06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