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兴市,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乡镇抽调人员在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正常运作。同时,各乡镇、园区也相应成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配齐专职工作人员,所有行政村均明确了环保协管员,初步形成全市上下“政府主导、乡镇为主、部门推进、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完善规划体系。2013年7月,编制完成《2012-2020年高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10月份通过了省环保厅的评审,为全省县级市中第一家,12月底,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规划》。为使《高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更具可操作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高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意见》,明确了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产业、生态文明环境、生态文明行为、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明文化等五大体系的主要任务,要求每年实施生态空间保护工程、生态经济发展工程、生态环境改善工程、生态设施建设工程等“十大工程”,强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强化政策引导。为健全生态建设投入增长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投入、优先投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奖补办法》等一系列文件,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由市财政对乡镇、园区给予污水处理厂建设、河道疏浚、垃圾处理补助。同时,充分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外来资本进入环保市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拓宽环保投入渠道。2008年以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累计投入已达40亿元。
优化转型升级,发展生态经济
坚决关闭污染企业。深入开展化工、涉铅、电镀、光伏等行业整治,近年来共关闭近80家污染严重企业,同时全面推进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督促企业淘汰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工艺和设备,为生态经济腾出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先后劝退、否决30多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规划布局的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把清洁生产作为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环节,积极推进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和社会大循环,广泛开展清洁生产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推广节能降耗生产技术和工艺,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示范单位150个。以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为抓手,积极推广生态型种养模式,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已占全市种植面积的90%以上。
加快发展特色园区。2012年,我市紧紧抓住电池工业资产重组、淘汰落后、转型升级的机遇,在市经济开发区内设立了全省第一家、扬州市唯一一家电池工业园,并对入园项目的投资规模、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有着严格规定,集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投资5亿元以上、年产值6亿元以上的大体量、高科技电池生产项目。目前,已有一批大体量、高科技的电池企业入户,园区道路、管网、供气、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已建设到位,日处理1.2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和电池工业园生产废水处理站已投入运行,园区周边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正在建设之中。
严守生态红线,保障环境安全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与保护,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划定了高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京杭大运河、三阳河清水廊道生态保护区、东湖湿地森林公园、渌洋湖自然保护区和7个饮用水源地等为生态红线保护区,总面积508平方公里,受保护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4%,占扬州市受保护面积近1/3,在扬州各县(市、区)中面积最大。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红线区保护制度,把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严守生态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各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小城镇发展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时优先考虑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制定我市允许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布局规划,明确生态红线区域重点范围,不越雷池半步。目前,全市生态红线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植被覆盖率、土地退化率、生态环境质量等综合指数保持稳定。
加强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先后投入4900万元治理了三处造纸黑液遗留存放塘;投入近10亿元实施南水北调国控断面稳定达标工程,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投入近10亿元建成海潮污水处理厂、湖西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实现了城市和乡镇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置全覆盖。全面推行村庄保洁、道路管护、河道清理、绿化养护“四位一体”管护模式,实行人员统一招聘、工资统一发放、工具统一配备、绩效统一考核,共配备农村环境管护人员近2000名,农村生态建设的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完善。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地、应急水源地水质安全。以打造“清水活水、不淹不涝”城市为目标,通过采取截污、控污、活水,大力推进碧水工程,市河、东门大沟下段、元沟子河、老横泾河上段、钓鱼河、南海子河、马饮塘河整治工程全部完成,消除了城河黑臭现象,定期对农村河道疏浚,水清、岸美的河道已经成为我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加速淘汰老旧车船,推进扬尘综合治理、燃煤锅炉整治、秸秆禁烧和还田综合利用,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全部淘汰城乡500多台燃煤锅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集中供热;对黄标车、老旧车辆实行城区干道限行直至强制淘汰;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后,全市水、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加强环境监管,保障环境安全
把保障环境安全作为环境保护的“底线”。 大力推进数字环保建设,建成了1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座空气自动监测站,12家重点企业在重点部位安装了视频监控措施,23家企业、17个污水处理厂、5个提升泵站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基本建成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初步建立了环境监测、预警、监管、执法和应急等动态管理体系,有效地提高了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化工、重金属、光伏、小高炉企业整治,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联合执法,每年关闭一批高耗能、高污染、高风险企业。今年以来,结合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1108家企业进行了自查,发现670多家企业存在各种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2件,立案查处的数量和处罚金额均超过去年全年总和,对1起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行政拘留,为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发挥了震慑力和影响力。 耿玮 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