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在一次“黑车”整治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辆牌照为苏K-Q2***的小型客车,该车在我市沿途招揽了3名旅客准备送往扬州。经查实,该车并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按规定应处以5000至20000元的罚款。
进入处罚程序后,市运政稽查大队负责人通过了解发现,陈某是涟水县人,父亲早逝,母亲为乙肝患者,陈某和弟弟都是乙肝携带者,本就不算富裕的家庭因治病变得一贫如洗,兄弟俩的妻子不堪重负,先后丢下孩子弃他们而去。陈某因患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工作,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身份又让他找工作时处处碰壁。
老母亲和自己平时治疗服药需要花钱,17岁的儿子上高中需要用钱,当地政府对他们家每年七八千元的困难补助只是杯水车薪。无奈之下,陈某于去年年底东借西凑了两万多元交了首付,按揭买了这部轿车,在扬州杭集周边从事“黑车”营运,4个月的运费收入除去买药、租房、吃饭基本没有盈余,此次从扬州送客到高邮,返程时被高邮运政稽查大队查获。
看着放在案头陈某的医院诊断书、医生医嘱、个人病历、住院记录以及户籍地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说明,面对这位“特殊”的处罚对象,市运政稽查大队负责人经过向上级请示,迅速会同案件承办人员和法制员召开案情讨论碰头会,最终决定对陈某启动“首违不罚、容期整改”的处理程序,对他此次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纠正,并教育放行。同时,该负责人还致电陈某户籍地村委会,请村委会考虑陈某的实际困难,在当地帮助陈某寻找一份非重体力工作,让其有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这一请求得到了陈某所在村委会的积极配合。
史雪峰 卢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