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自发布《高邮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试行)》(邮政办发〔2012〕186号)以来,分阶段于2012年12月起实行免除普通设备遗体火化费680/具;2014年起,免费提供一只价值300元以内的骨灰盒惠民殡葬项目;2015年起免除普通车辆遗体接运费120元/具和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300元/具。今年元月1日起,我市殡葬惠民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额度已达到1400元/具。
高邮市自2012年12月1日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以来,截止2015年2月底,全市共惠及服务对象13997人,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1233.71万元,极大地减轻了群众办丧负担,也受到了全市城乡居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加强服务保障工作 确保清明祭扫安全
今年,高邮市清明祭扫依然面临严峻挑战,面对“人员集中、车辆增多、焚烧纸钱普遍”的特点,市民政部门提前部署清明节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各乡镇和殡葬服务单位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清明节安全保障抓早抓细抓实,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一是强化祭扫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民政局对全市殡葬服务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好祭扫高峰期祭扫场所、关键区域的巡查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基础管理,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严密防范殡葬服务场所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开展了安全自查活动,制定清明祭扫工作方案和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在全市各公墓增派管理人员,设立观察点,并及时上报清明期间祭扫情况。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今年,高邮市继续围绕中央两办下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全国、全省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弘扬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大力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也积极宣传推广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如:家庭追思会、集体公祭、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各乡镇也鼓励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和卧碑葬等生态节地葬法,对采取绿色节地葬法的群众每穴给予200元的补贴。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民政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保持联系,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增派值班人员保障全市各墓园的祭扫秩序和道路畅通,共同维护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同时,民政局还在清明期间就殡葬单位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殡葬单位内部管理,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完善集便民服务、政策宣传、社会监督于一体的殡葬服务平台,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殡葬服务市场环境。
依法审批监管 推进公益性公墓规范建设
去年8月,民政局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公益性公墓实际状况,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监管与实施公墓审批(年检)工作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程序,半年已有三个乡镇四家墓园通过了检查验收和审批。今年,市民政部门将按照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以法治建设引领和规范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监管与审批工作,全面推动乡镇公墓(骨灰堂)规范化建设。一是依法审批、加强监管,提升乡镇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水平。继续推动各乡镇将符合申报审批条件的镇办(村办)公墓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对已履行审批的公墓,将明确管理主体和专门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台账,并对照公墓(骨灰堂)建设标准和管理标准补其短板,进一步提升乡镇公墓(骨灰堂)规范化建设水平。今后,民政局将争取市政府的支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乡镇发展生态节地型公墓(骨灰堂)建设,加强公墓监管,严格控制超标豪华墓滋生漫延。二是部门协作、合理收费,推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良性发展。近年来,我市农村公墓快速发展,主要是为了解决“葬有无处”的问题,但部分乡镇呈现出“墓穴建设超标、收费标准随意、攀比之风上涨”的现象。因此,今年民政、物价两部门加强协作与监管,进一步推动农村公墓规范化管理:一是,抓公墓的墓穴,不得超标;二是,抓领导干部,其直系亲属的墓必须合规;三是,抓公墓收费,依法进行成本核算与定价。坚持以“实事求是、略有结余、良性发展”的原则,今年3月份我市已全面启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投入和收费状况调查统计,将为下步合法规范核定农村公墓收费标准提供可靠依据。三是依托惠民政策、严禁乱埋乱葬,落实骨灰去向源头管控。今年,我市殡葬惠民政策已全部到位,基本丧葬费用减免达到1400元/具的减免标准。丧主在办理火化及减免手续时,只需要向殡仪馆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和《骨灰去向证明》便可得到全额减免。同时,为加强骨灰源头管控,乡镇民政办对《骨灰去向证明》严格把关,殡葬服务单位加强殡葬惠民政策宣传与执行力度,真正从源头上扼制乱埋乱葬行为发生。四是科学规划、严格督查,鼓励引导公墓发展生态节地葬法。近年,我市民政部门加强了全市公益性公墓督查整治力度,主要存在超标准建设豪华墓、内部管理缺乏、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因此,民政部门主动与乡镇(街道、园区)对接,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和重视,来推动农村公墓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加强对辖区公墓检查,建立公墓管理信息档案。市殡葬管理部门也将经常性地组织突击巡查,对发现违规超标建设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和查处。民政局还将对新建乡镇公墓(骨灰堂)建设进行业务性指导,实施合理规划,引导鼓励乡镇(街道、园区)发展骨灰堂和生态节地葬法,如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卧碑葬等,推动我市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
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 提升殡葬单位服务质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殡葬改革主旋律,切实保障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有序,全面提升殡葬服务质量,促进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我市民政部门于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市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暨优质服务月活动。
此次活动为期一个月,突出“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积极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生态新理念”这一主题,重点实施四项工作:一是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新特点。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中央两办《意见》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以往殡葬改革的成果,重点查处违规土葬乱葬、占地毁林建坟和违规修复历史旧坟等问题,不断增强全民主动开展和参加殡葬活动的法律意识。二是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充分展示惠民殡葬新成效。重点展示近3年来我市惠民殡葬实施成效及保障惠民殡葬政策落实的重大举措,突出展示殡葬改革在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树立社会风尚、提供惠民便民服务等方面重要成效,使全社会更加理解、支持殡葬改革,自觉落实省两办《实施意见》精神。三是传播殡葬改革正能量,积极倡导低碳文明新风尚。民政部门以清明节为契机,主动宣传“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现代殡葬理念,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树葬、江葬等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为人民群众作标杆,为殡葬改革作贡献,倡导市民享受现代文明生态的节日生活。四是推进殡葬行风建设,努力树立优质服务新形象。全市殡葬单位将积极开展以“文明、惠民、便民、利民”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切实加强以文明生态、公平诚信、清正廉洁、优质惠民等为一体的现代殡葬行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树立“文明、热情、规范、诚信”的优质服务新形象。在活动期间,民政局将组织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公益性公墓和殡葬单位进行突击巡查,重点加强祭扫场所安全防范、殡葬管理正面宣传、公墓规范化建设和殡葬单位服务保障等,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全市殡葬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