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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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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笔农村土地“阳光”交易
  本报讯 26日上午,城南经济新区上庄村、太丰村的2193亩农村土地,在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我市首笔农村土地流转合法“阳光”交易,这标志着我市农村产权交易行业迈进了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轨道。 

  以往农村土地流转交易,都是由乡镇或村“说了算”,流转行为不够规范和透明,也不具有合法性。为确保农村集体土地保值、增值,最大限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戴上了“笼头”。 

  为将《办法》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城南经济新区将各村需要进行土地流转交易的信息收集后,第一时间上报到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城南经济新区上庄、太丰两村积极响应并认真组织申报确认,使2193亩农村土地得以“阳光”交易。 

  庆山 红梅 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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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一版要闻01首笔农村土地“阳光”交易 2014-12-30 2 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