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2014年03月14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
农村敬老院将全面“升级”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农村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我市现有13家乡镇敬老院及8所分院的供养能力、升级改造、环境整治、管理人员、供养经费、规章制度等6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要加强农村敬老院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保证能够满足规定服务范围70%以上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需求,护理型床位不得少于床位总数的10%。各敬老院每个房间或每个套间内均需配备能够正常使用的卫生间,有保暖降温设备、电视机,被供养老人能够不出院即可享受沐浴、医疗、康复等服务;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医用应急呼叫系统和监控系统建设。 

  《意见》要求,各敬老院要积极引导集中供养老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敬老院与外界交通的通畅,设置专门的晾衣区、健身区、活动区,着力解决到处晾晒衣物以及菜地与绿化抢地的现象,保持敬老院内部环境整洁;根据集中供养人员的数量,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配齐配足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意见》还要求,市财政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45%的比例及时足额筹集农村五保老人供养经费;各乡镇、园区要将所属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正常运转。各地要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考核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民主管理、院务公开、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保健、护理、康复等各项服务流程。 

  据了解,从今年起,市政府将从主体建设、供养能力、设施配备、供养标准、内部管理、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各乡镇、园区敬老院进行百分制考评,以加快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为入住老人提供更加整洁、舒适的环境,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服务。 

  梁溪 晓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专版
   第04版:热点聚焦
   第05版:教育园地
   第06版:盂城驿
   第07版:专版
   第08版:特别报道
农村敬老院将全面“升级”
菱塘为困难群众量身定制扶贫方案
高邮湖大闸蟹地理标志商标获国家商标局受理
图片新闻
信息短波
公车拍卖公告
真学严学 学深学透
握紧教育实践活动“金钥匙”
3·15活动方案敲定
招租启事
关于征集烈士遗物和史料的公告
拍卖公告
高邮报综合新闻02农村敬老院将全面“升级” 2014-03-14 2 2014年03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