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要加强农村敬老院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保证能够满足规定服务范围70%以上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需求,护理型床位不得少于床位总数的10%。各敬老院每个房间或每个套间内均需配备能够正常使用的卫生间,有保暖降温设备、电视机,被供养老人能够不出院即可享受沐浴、医疗、康复等服务;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医用应急呼叫系统和监控系统建设。
《意见》要求,各敬老院要积极引导集中供养老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敬老院与外界交通的通畅,设置专门的晾衣区、健身区、活动区,着力解决到处晾晒衣物以及菜地与绿化抢地的现象,保持敬老院内部环境整洁;根据集中供养人员的数量,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配齐配足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意见》还要求,市财政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45%的比例及时足额筹集农村五保老人供养经费;各乡镇、园区要将所属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正常运转。各地要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考核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民主管理、院务公开、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保健、护理、康复等各项服务流程。
据了解,从今年起,市政府将从主体建设、供养能力、设施配备、供养标准、内部管理、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各乡镇、园区敬老院进行百分制考评,以加快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为入住老人提供更加整洁、舒适的环境,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服务。
梁溪 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