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底,徐某被9名工人实名举报拒不支付10余万元工资。接到举报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立即向举报人详细了解情况,并找徐某家人和亲戚朋友共同做其工作,而徐某却玩起了“人间蒸发”。为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市人社局请求市公安局协助立案侦查,并在公安内部网上对徐某实施“追逃”,徐某很快被警方带回高邮。目前,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自10月份以来,市人社部门对全市500余家服装、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工人工资及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等违法行为,共查结各类举报投诉案件68起,对17家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采取了相应措施,为1680名农民工累计追讨工资774.4万元。刘定猛殷朝刚
新闻链接: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将会负怎样的法律责任?2011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增加了一个新的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罪最高获刑期7年。单位欠款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有欠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