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建章立制,理顺维权工作机制
市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的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以全面维权、整体争创为目标,确立了“快速便捷、穷尽措施、有利成长”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原则,建立了以少年庭为核心,立案、民事、执行、关工委、办公室、研究室等职能部门为主体的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
开通涉少案件“绿色通道”。将涉少案件纳入专门的“绿色通道”,对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民事、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建立完善优先审查立案、主动减缓费用、快速移送审理、限期审判执行的工作机制;强化覆盖立、审、执审判全程的涉少案件审判管理机制,实行单独流程管理,定期专题通报,强化质量评查,加大奖惩力度,以此确保各类涉少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涉诉青少年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充分的保障。2010年以来,共审结涉少刑事案件83件,涉少民事案件110件。为多名未成年被告人联系或指定辩护人,为涉少案件当事人减缓诉讼费并提供司法救助。由此涉少案件实现零发改、零申诉、零信访的“三零”目标。
强化涉少案件审理专业化程度。近年来,该院克服案多人少困难,着力优化少年审判队伍结构,抽调刑事、民事审判骨干担任少年庭法官,进一步增强青少年专业审判业务能力,注重提升青少年审判人员综合素质,目前该院少年庭干警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队伍结构整体合理,刑事、民事审判骨干多、力量强、素质高,廉政意识和氛围浓厚,近三年两次获得全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荣誉称号。积极探索综合审判庭工作机制,从有利于青少年维权的角度优化整合涉少案件审判资源,建立单独建制的少年庭,实现综合审理工作目标,目前,该院涉少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划归少年庭审理,确保了青少年维权工作范围更加明确,职能更加清晰,工作机制更加科学、规范。
强化审执环节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根据青少年易入歧途、易受侵害的具体情况,以及未成年人年龄、生理、心智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制定实施针对性维权工作举措。在刑事审判中,通过圆桌审判、心理矫治等形式努力营造亲和的审判氛围,减缓被告人焦虑惊恐情绪,注重外地青少年被告人平等适用缓刑,64.4%的青少年被告人被判处非监禁刑,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庭前调查率100%,圆桌审判率100%,未成年被告人辩护率100%。在民事审判中,针对青少年诉讼能力不强的特点,加强诉讼指导,强化法律释明,依法及时启动依职权调查取证,积极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供事实和法律依据。执行工作中,确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涉少案件执行,要求相关案件应穷尽执行措施,到位率达到100%,确实无法执行的必须进行必要的司法救助。注重心理测评及疏导,建立心理干预机制,专门聘请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医学专家,引入心理测评工作方法,已成功为8名青少年提供庭前心理测评、判后心理辅导服务。
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加大司法维权力度
针对青少年的性格、心理与流行观念的具体特点,市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拓展维权渠道,有效维护了全市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着力提高青少年维权意识。该院从提高青少年自我防范保护的维权意识入手,积极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设立了专门的青少年“维权热线”,通过热线为200多位青少年答疑解惑、提供咨询、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深入学校、社区举办法制讲座和公开开庭,2010年以来,已在高邮中学、赞化中学等十余所初高中进行公开开庭19次,公开讲座25场,受众37030人次。还积极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典型案例,组织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活动,开展专题法律咨询4次,发放宣传手册1200多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全面构建青少年维权网络。青少年维权是一项社会系统综合工作,在全市范围大力推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权益维护机制。高度重视消除家庭危机对于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努力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超过56%的此类案件均已调解结案;该院与全市主要中小学、共青团、社区、妇联等机构建立了固定联系,发挥各自优势、凸显最大合力,使维权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青少年,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维权网络,该院共为5人落实接收学校,清除就学障碍,为10人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不断加大青少年维权力度。在具体的维权工作中,分别确立了三种不同维权思路。对于受到损害的青少年,及时提供全面救济,切实做到迅速干预到位、提供救助到位、心理安抚到位。对于实施损害的加害人,及时给予依法处置,严厉打击和惩处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当事双方均为青少年的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促进相互理解。该院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恢复性司法的实施意见》,细致规定了审前调查、司法和解、前科封存及社会帮教等一系列做法,今年已发放前科封存决定书141份。
多管齐下、情法相融,健全教育感化体系
围绕提升教育感化效果,市人民法院积极改进思想观念、完善工作方式、延伸审判过程,建立了涵盖庭前、庭审、庭后全过程的教育感化体系。
准确把握青少年心理和情绪。当代青少年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乃至语言方式都有着独特的个性,为了实现更佳的沟通效果,该院要求干警广泛了解青少年流行文化,掌握他们的心态特征与行为习惯,一方面在宏观层面针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另一方面在微观层面对每一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征等背景情况展开深入调查,以此使具体的教育感化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开展多层次、全方面的教育感化工作。针对个案具体情况,逐案逐人制定庭前、庭中、庭后教育感化方案。庭前,确定未成年人犯罪庭前调查制度,真实、客观、公正分析犯罪原因和背景,深入评估再犯可能性,在此基础之上确定教育感化方式和重点;庭中,高度注重教育方式,广泛邀请基层组织、学校老师等有益于感化的人参加庭审活动,找准感化点,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打开被告人的心痱,促进其自我醒悟和悔改;庭后,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回访,定期交流,及时了解被告人的思想状态,及时加以适当的引导和帮助,及时解决他们在生活学习方面遇到了实际困难和问题。
努力增强教育感化效果。为每一位少年犯单独设立思想汇报档案,建立“定期、定人、定向”的思想汇报制度,少年犯每季度与指定帮教人进行联系,制定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方案。坚持每审理一件案件,建立一份帮教卡,明确主审法官为第一责任人,有效整合社区乡镇、劳改场所、关工委等方面的帮教资源,共组织参与社区矫正65人次,回访在押少年犯12人次。通过回访了解到,因校园伤人而入狱的钱某希望重拾学业,为此该院积极帮助联系落实复学事宜,专门启动前科封存程序,为其复读升学扫除障碍,目前钱某考取某高校。设立爱心帮教基地,在扬州全市范围设立首家青少年安置帮教基地,与帮教对象建立“一对一”密切联系,建立针对性管理制度,帮助他们适应企业管理,纠正不良行为,加强技能培训,让其学会一技之长。先后有3位少年犯正在或者即将进入帮教基地。
多措并举、协同联动,构建预防犯罪机制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市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和有效整合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努力探索和构建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协同配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机制。
实施了“五个一”联络机制。建立少年庭与院关工委联动工作机制,以少年庭干警为核心,以院关工委退休老法官为主体,每季度联系一次社区矫正办公室,每半年策划开展一次青少年维权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妇联、共青团、工会、社区等机构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每年组织一次各类案件青少年当事人回访,每两年探访一次本市在外服刑少年犯。通过联络机制,与相关部门相互通报青少年审判方面的新政策、新规定,统一思想认识,协调工作思路,解决突出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改进青少年审判工作的具体措施。
建立社会各界协调联动防控机制。该院进一步加大了与市关工委、团委、妇联、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及教育主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力度,广泛调动公民、家庭、学校、企业、社区等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积极营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治环境和氛围,努力构建步骤一致、协调有力、效果显著的预防青少年犯罪联动防控机制。建立重点案件会商机制,对情节较重的青少年案件,更加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更加深入地了解掌握各方面的因素,努力追求青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努力提高预防措施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着力优化青少年审判司法环境。积极争取党委对青少年审判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共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氛围。选择比较集中、常见或具有典型意义的青少年犯罪类型和社会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探究犯罪成因和预防思路,建立必要的预警监督机制。2010年以来,共发表调研文章26篇,今年该院编写的《寄卖行成为骗盗电动车犯罪主要销赃渠道》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政法委为此开展专题调研并将出台针对性规范文件,《涉及青少年性侵害犯罪增多应引起重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五个方面新特点》两篇情况反映被省法院信息刊物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