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市在扬州市率先推行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建立起“政府领导、交通主管、公路主抓、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管理体制。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和公众出行不断提高的需求,市公路交通部门每年不断总结农村公路管养的经验,排找差距不足,瞄准新目标,进行新探索,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资金、制度、管理、队伍“五落实”,在全省率先推行管理辖区干线公路的市公路路政大队与隶属于高邮交通局管理的乡村公路路政大队合并,对省道公路、县道公路和乡村公路进行一体化管理;率先制定并实施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千分制”考核,推进管养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示范乡镇活动,创建成首个省级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及安保工程示范乡镇;建立农村公路管养财政专户,在全省率先推出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基金,为乡村公路提供可靠资金保障;开展农村公路争先创优系列竞赛活动,推动农村公路管养上台阶、上水平,农村公路技术状况不断提升。至2012年底该市县道公路优良路率提高到94.7%,MQI值为92,乡道好路率上升到82.7%,村道好路率上升到83.8%,均列扬州市首位,处于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