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要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不仅需要广开门路,扩大就业数量,更重要的是努力提高就业质量,使就业不但是劳动者谋生的手段,而且是劳动者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双赢机制。为此,我们市政协专题调研组围绕“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就业质量”议题进行广泛的调研,并提出如下建议:
1、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手段,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一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持证上岗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二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三要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健全覆盖全市、直达到村(社区)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
2、完善就业工作推进机制,提高就业服务效率。一要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确保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待遇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就业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二要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宣传各地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亮点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就业工作。
3、增强创业服务能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一要依托市、镇、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公共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实训、创业培训、创业见习、创业孵化基地。二要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扩大贷款发放范围。三要强化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建立健全创业项目资源库,增强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开展创业培训。完善各项服务。
4、强化就业政策导向,实现社会充分就业。一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责任,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二是促进重点人群就业。采取政策扶持、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结对帮扶等措施,提供个性化、“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5、加强劳动者职业培训,全面提升就业技能。一是根据我市用工需求,及时发布紧缺职业工种和优先扶持产业工种目录,鼓励和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二是鼓励企业建立职工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名师带徒、业务研修等多种形式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三是引导省内外职业学校与我市企业“联姻”,为企业培养急需的熟练工、技术工。四是健全培训绩效机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业绩和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6、加强就业监测,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一要加强就业信息监测,为积极应对就业形势变化提供决策依据。二要加强企业用工监测。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用工变化动态,掌握企业岗位流失、缺工工种、数量等方面的情况。三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测。依托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求职动态,增强对市场的调节能力。
7、改善用工环境,维护职工基本权益。一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管理、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二要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快推进集体合同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三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探索建立注重预防和调解、突出仲裁优势和作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四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