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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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0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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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经济开发区设立—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招标公告
  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政办发[2010]103号)、《省政府金融办关于促进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苏金融办发[2013]44号)精神,经扬州市政府金融办批准同意(扬府金[2013]90号),决定在我市经济开发区设立一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或自然人自行组成投标小组(投标小组内至少有一个法人股东,并且应不少于3个非关联的法人或自然人),申请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二、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以投标小组为单位进行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可信,无各种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不得是党政群机关、金融机构及国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投标人也不得是典当行、担保公司等企业。 

  3、每个投标小组的最低投标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书面承诺入股的资金是其自有合法资金,如其入股资金有法律上的纠纷,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4、投标人中标后要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限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工作,以货币形式出资(提供由招标方指定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设在市经济开发区,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符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安全标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2013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游中路138号润扬邨假日酒店14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及招标保证金 

  l、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公司设立方案、出资责任承诺书、股东基本情况资料、法人股东最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书、报名表等资料。 

  2、投标人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500元(一经交纳,不予退还),用于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3、发起人经审核符合投标条件后,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在2013年7月19日前存入招标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没有中标的投标小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全部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投标小组一经宣布不得退出,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竺寿云联系电话:13773439632

  高邮市政府金融办

  二O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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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士锋 邮城资深文化经纪人
关于在市经济开发区设立—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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