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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31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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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利用社会资源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2年,市人民法院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30件,案件类型为机动车责任纠纷、抚育费纠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继承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少民事纠纷,该院采取了多项应对举措。

  该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化解矛盾于诉前。注重发动学校、共青团、妇联、社区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团体和基层组织参与少年维权事业,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避免矛盾激化,及时化解纠纷,减少诉讼,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注重人性化审判。在审理过程中注重加大调解力度,灵活运用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诉前调解与诉中调解相结合来化解纠纷,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庭审教育功能,以巡回审判为载体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通过送法进校园、进社区,举行法律知识竞赛,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以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立完善立体救助体系。充分协调和发挥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功能,建立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成年贫困少年结对帮扶,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立体救助体系,切实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少年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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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06市人民法院利用社会资源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3-05-31 2 2013年05月3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