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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7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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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授予丁清等50名同志高邮市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邮政发(2013)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菱塘光电科技园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以来,全市各行各业涌现出一批锐意进取、务实创新、业绩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市人民积极投身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丁清等50名同志高邮市劳动模范称号。

  希望获得市劳动模范称号的同志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胸怀大局的崇高思想,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高尚品质,求真务实、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克难奋进,创业创新,为开创高邮在周边地区率先崛起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高邮市劳动模范名单(共50名)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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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高邮率先崛起作贡献
市政府关于授予丁清等50名同志高邮市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为高邮在周边地区率先崛起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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