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对重大项目建设、工业经济转型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与推进。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城镇化建设的监督与推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的审查监督,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积极探索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有效途径,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突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药品管理法》、《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听取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土地整治、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农村小贷公司运行情况以及市法院商事审判等工作情况汇报,促进市“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突出对民生事项的监督与推进。今年,我们将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幸福工程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等工作,开展重点监督,督促政府努力做好工作,推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实现。各乡镇人大在配合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乡镇实际,选择那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开展监督,促进问题解决,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对代表建议中涉及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民生事项,要实行重点督办,力求办成办到位。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仍将选择6件事关民生、涉及面广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跟踪督办。
二、积极争取“一府两院”及部门的支持配合,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抓好人大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提高监督实效。近年来,市、乡镇人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分别就防洪工作、加快旅游业发展、区域供水、提升城市品质等方面作出了决议,这些决议既是民生的迫切希望,也符合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总体要求,对这些决议的执行情况,我们将不断跟踪督查,认真抓好落实,以推进各项决议落实到位。同时,对市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加强检查监督,涉及到的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审议意见中明确的要求,将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反馈汇报。
抓好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两项工作,在过去成功做法基础上,今年着重在改进方式、提高实效上下功夫。改进专题询问的方式。把专题询问与常委会议题有机结合,在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现代渔业(水产养殖业)发展情况、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时,开展专题询问,请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以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更深的审议。注重工作评议的效果。在听取市经信委、城管局近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中,运用评议的方式,着力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我们将紧扣提高评议效果的目的,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靠实梳理归纳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评议意见,并督促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加强对部分公共管理服务部门的联系与监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且较为专业的人防、旅游、物价、气象等相关部门,在深入走访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满意度测评,以利于人大常委会加强与这些部门单位的日常联系,推进部门工作开展。
抓好主任会议、视察活动,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在抓好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同时,我们将综合运用好其他监督手段,适时组织对国、地税工作、供电基础设施建设、全民健身工作、残疾人康复中心、全市镇村就业社保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城南经济新区重大项目建设、全市监巡合—大巡防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的视察活动,促进部门服务、项目建设与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要正常向代表发送人大工作信息和资料,坚持主任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以及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使代表了解常委会的工作情况、了解有关法律实施情况、了解人大选举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其他工作情况。“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正常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及时向代表通报有关重要情况。按照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时间、经费等方面的必要条件。
要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各乡镇人大、市代表小组要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制订代表活动计划,选准活动议题,建好“代表之家”,做到代表活动有计划、正常化、规范化。市代表小组每个季度要开展一次有实质性内容的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记载,并及时上报。要启动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三年内(2013年至2015年)完成。继续组织好11月份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周”活动。
要督办好代表建议。市、乡镇人大要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按照市人大相关代表建议办理的意见,继续实行“两次见面、两次答复”,实行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全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建议,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做到部门行政首长亲自抓,严格办理程序,按照要求与代表见面、答复代表,并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提高代表建议的满意率和办成率。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要注重加强学习。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自觉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努力学习了解和掌握市场经济、现代科学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依法履职的水平。
要注重调查研究。市、乡镇人大要按照市委16号文件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抓好调查研究,综合运用并不断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和成果。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真话,摸实情,努力了解掌握基层、企业的真实情况和百姓的内心声音。
要注重工作创新。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坚持以往人大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我市人大工作的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完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探索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等方面的新途径和新做法,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大各项法定职权的进一步落实到位,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