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轮清理精简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及服务性事项;虽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达不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审批及服务性事项;行政机关以批代管,或通过事后监管、日常监管可以实现管理效果的行政审批及服务性事项,以及一年内未使用的行政审批事项等。本轮清理工作要求各部门对清理精简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及服务性事项,要分别制订目录,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
各部门在精简行政审批及服务性事项的同时,还将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实施流程再造,在界定审批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取消不必要的层层把关、逐级审批的环节,实现“一审一核”“即审即办”。在压缩审批时限上,承诺办理时限可精确到0.5个工作日,如果办理时限确实无法压缩的,新制定的承诺办理时限不得超过原办理时限。在减少申报材料业务方面,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不合理要求的材料、同一事项重复提交的材料等。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将按照“一家受理、全程负责、协调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实行并联审批。
徐生光 殷朝刚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