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排污申报对象包括:全市所有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以及产生放射性污染或其他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申报内容为排污者2012年度的实际排放污染物状况核定和2013年度正常生产作业条件下按生产计划所需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排污申报核定数据将作为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年审)的依据。
排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排污者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逾期不申报或谎报、瞒报有关排污申报登记项目的,环保部门将依照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彭咏 周雷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