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企业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巨大的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面前,造成的环境破坏往往由政府“埋单”。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险后,就好比上了一道“绿色保险”,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则由保险基金按照相关条款为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埋单”,这样既减轻了政府负担,又分散了企业风险,并能及时为受害人提供赔偿。
据了解,今年,我市重点发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化工、制药类企业,以及涉及重金属(类金属)类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苏进 周雷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