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设立便民巡回审判“绿色通道”。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各个巡回法庭全部开通巡回办案热线,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随时启动巡回办案程序,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二是规范巡回办案方式。在开展巡回审判时,做到国徽整齐悬挂并布置好审判区和旁听席位,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庭审调查、调解,并引导当事人举证,必要时可主动调查取证;三是结合巡回审判做好法制宣传。注重庭审说理、判后答疑等工作,突出巡回审判的法制宣传效应,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加强巡回审判的规范管理。对巡回审判案件的审批、登记、统计、考核等环节采取规范管理,定期对巡回审判情况进行分析,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
截止目前,该院巡回办案482件,审结474件,其中调解结案292、撤诉153件,调撤率达到91.7%。界首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