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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29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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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精神病人帮扶体系亟待健全
  2011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共审理涉及农村精神病人的刑事纠纷2件,民事纠纷12件。该院发现一些农村精神病人在康复治疗、监护帮扶等方面面临诸多实际困难,亟待解决。具体表现为:一、病人家庭普遍贫困。精神疾病往往给家庭成员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病人家属长期在外打工甚至离家出走,一些家庭因此而陷入崩溃边缘,或因难以承受高昂、持续的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复发。二、村组扶助力不从心。集体组织财力有限,缺乏照料精神病人的专业场所和知识。当地村民普遍同情病人家庭,但在一定程度上对精神病人持有歧视、畏惧和排斥的心态,导致病人长期偏居一隅,难以融入正常的人际交往,进而加重病情。三、社会保障覆盖不全。尽管重性精神病正逐步纳入农村医疗保障范围,但在覆盖范围、报销比例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精神病人实际需求。另一方面,民政救济方面名额有限,登记申请后往往需要等待数月甚至数年后才能得到一次住院治疗的机会。四、监护缺位存在隐患。一些精神病人家庭只有老人、小孩,无法实施有效监护,病人长期在外游荡,发病时殴打家人及村邻,毁损公私财物,难以管束。五、关爱帮扶力度不够。村、镇及相关部门能够提供少量物质帮助,但在消除歧视、精神疏导、心理抚慰、就业帮助等方面,未能提供针对精神病人特殊需要的关爱帮扶措施。六、引发纠纷难以化解。该院去年审理一起“父杀子”的故意杀人案,今年审理一起随意打砸、殴打民警的寻衅滋事案,两被告人均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此外,缺乏妥善监护的精神病人极易在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方面引发复杂纠纷。          刑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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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精神病人帮扶体系亟待健全
高邮报专版08农村精神病人帮扶体系亟待健全 2012-09-29 2 2012年09月2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