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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4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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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万元公积金利息计入缴存人账户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住房公积金高邮分中心获悉,每年的6月30日为公积金的结息日,今年我市共结算1117万元,总额比上年增长52.4%,当日已全部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据了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缴存职工的结息金额可以通过高邮住房公积金信息网(www.gygjj.net)查询余额。 

  颜星  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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