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生入学年龄有何限制?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三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入学,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初中一年级招收年龄15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各校不得变动入学起始年龄,坚持适龄原则。
问:全市小学、初中新生计划如何安排?
答:预计全市今年将有4400多适龄儿童进入幼儿园小班;有4520名适龄儿童进入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110个班,其中城区计划招生37个班;有6300多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43个班,其中城区计划招生63个班。根据国家、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文件精神,我市义务段将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问:今年城区初中、小学—年级招生较往年有什么新变化?
答: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区初中、小学优质均衡发展,发挥优质教学资源的更大效益,借鉴去年的实践经验,今年将进一步调整划分城区初中、小学施教区,扩大品牌学校的施教区范围。此外,为落实市政府城区规划,高邮镇城郊小学今年秋季起停止招生。
问:今年城乡初中、小学—年级、幼儿园招生施教区如何划分?
答:义务段新生入学坚持就近原则,各幼儿园原则上在所属区域范围内就近招生,农村以原建制乡镇区划招收本区域幼儿,涉及两所及以上幼儿园由镇政府统一划分,不得跨乡镇招生,城区幼儿园不得到乡镇招生。
农村小学、初中新生原则上按原建制乡镇区划所在学校就读,任何农村义务段学校不得跨乡镇招生。城区初中、小学施教区具体划分分别见图。
问:今年全市义务段新生入学按什么程序进行?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全市义务段新生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具体操作程序为:适龄儿童(家长)填写入学申请表→幼儿园、小学审核规定证件→小学发入学通知书。
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具体操作程序为:小学毕业生(家长)填写申请表→小学审核有关证件→城区小学、农村各中心小学将汇总信息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报送信息经市教育局确认无误后,城区各初中、农村乡镇初中组织复核、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向施教区内学生发放2012年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注册报到。
民办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的程序为: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区域招生比例向市教育局报送招生方案→学校按审批后的方案接收学生择校登记→学校审核登记名单,确定录取意向→学校将审核后的名册报市教育局审批→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
问: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幼儿园招生:全市幼儿园招生统一于6月份进行,具体报名时间根据各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时间确定。
小学招生:全市农村小学7月3日前送达入学通知书,城区小学6月上旬填写入学申请表并审核证件,15-17日各小学办理入学申请登记,6月18日至7月3日复核并下发入学通知。
初中招生:全市6月上旬启动小学毕业生入学申请填写工作,中旬启动信息报送、审核工作,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所在小学发放《初一新生学位通知卡》,初中学校招生。
问:特殊群体入学如何处置?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外来投资创业者、转业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享受我市适龄儿童同等权利,特困家庭享受政策范围内的照顾与优惠。未能认定施教区的适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属农村的由乡镇教育中心校指定学校并填发,属城区的由市教育局中、小教科统一协调生源后,视情况指定学校填发。各相关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问:对招生中不清楚的问题如何咨询?
答:具体问题可来人来电分别至市教育局小教科(电话:84665595)、中教科(电话:8461161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