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三无老人”是指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据了解,我市从1998年开始实施相关政策,为城市“三无”老人提供生活保障,当时的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足100元。2008年起,城市“三无”老人保障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实行同步,即每人每月300余元。为让城市“三无”老人基本生活更有保障,市政府决定今年再次提高城市“三无”老人的保障标准,保障标准按照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确定,即为每人每月753元,同时在此基础上建立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据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政府办公室将于近期出台《关于加强城市“三无”老人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出台后,符合条件的150余名老人将按照新政策标准每月领取753元保障金。
另据了解,城市“三无”老人除了每月享受保障金外,他们还享受小病门诊就医、大病住院治疗等医疗救助。同时,城市“三无”老人去世时,可免除基本火化费、遗体运输费、冷藏费及骨灰盒费用。 祁传玉 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