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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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3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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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清理长期不动户清单公告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开户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根据该规定,我行特发此公告,请相关单位见报后一个月内主动到我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我行将视为自愿销户。

  特此通知

  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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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清理长期不动户清单公告
高邮报专版03拟清理长期不动户清单公告 2012-04-13 2 2012年04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