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2008年5月至12月之间,周山镇人葛某认识了本市人华某。通过接触,葛某发现华某“比较有钱”,于是以“要做路灯生意,需要活动资金”为由,向华某借钱,并以高额回报诱惑华某。华某听信了葛某的话,借给葛某30万元现金。过了一段时间,华某却发现葛某去外地不是谈生意,而是游山玩水,便找葛某要钱。葛某不但不还钱,反而玩起了“失踪”。2011年12月31日,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葛某被我市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4月1日凌晨,市公安局防控处警大队民警在市区巡逻时,发现葛某并将其抓获。
红丽 戴婷 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