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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听障人士享双重红利——~~~
~~~(2025年11月28日高邮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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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空气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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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1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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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听障人士享双重红利——
人工耳蜗自付2万至3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张群 记者 杨晓莉)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2025年12月1日起,人工耳蜗(含植入体和声音处理器)将正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省统一医保支付标准同步落地高邮。我市听力障碍人群在定点医疗机构植入人工耳蜗后,将能享受到“集采降价+医保报销”的双重政策红利。人工耳蜗价格将从过去的20万元至30万元大幅降至5万元左右,个人自付部分仅需2万元至3万元。集采后,不仅受益人群扩大到全年龄段,可报销产品目录也将扩大到世界主流人工耳蜗产品。

  人工耳蜗作为一种关键的医用耗材,对于重度或极重度听力障碍患者恢复听力和言语交流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其高昂的费用如同难以跨越的高山,让许多家庭望而却步。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组织的人工耳蜗集采结果在江苏落地。为切实做好改革后续工作,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部门及时研究调整人工耳蜗医保支付政策,并于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我市享受医保待遇的群体将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全年龄段。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江苏率先将电子耳蜗植入手术以及电子耳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过当时电子耳蜗仅限6周岁以下儿童使用支付;2022年,又将电子耳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儿童年龄拓宽到0至14周岁。该负责人提醒,有需求的市民可提前咨询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了解适用条件、备案流程等详情,确保顺利享受政策红利。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与执行监管,让这一民生福利真正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听障人士,助力他们重新融入有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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