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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7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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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高邮市十佳政法基层单位”和“高邮市十佳政法干警”评选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法队伍建设,展示政法机关、政法干警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第二届“高邮市十佳政法基层单位”和“高邮市十佳政法干警”(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推选出的第二届“高邮市十佳政法基层单位”和“高邮市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名单公布如下,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届“高邮市十佳政法基层单位”候选名单

  1、高邮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该法庭辖区包括经济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卸甲镇。因辖区内企业众多、民商事活动频繁,法庭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举全庭之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同时,通过常态化走访辖区内的企业,广泛征求辖区党委政府、企业对法庭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法庭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和群众。为辖区内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定期前往辖区内的企业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与企业建立起一对一的服务等措施,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园区企业二次创业。

  2、高邮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2014年以来,该法庭集中管辖审理江都、宝应一审行政案件及高邮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强化担当作为,有效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三年共审理行政案件748件,审判质效一直位于条线前列。此外,2015年在行政庭成立环境资源合议庭,审理了大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其中审理的被告单位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被告人王占荣等污染环境案,以污染坏境罪判处德司达公司人民币2000万元,该案例被收录进联合国坏境规划暑数据库。

  3、高邮市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 近年来,该法庭结合辖区产业特色,精准司法服务,打造金色法庭品牌。2020年至今,法庭结案2414件,法官年均结案超300件,结案数和办案效率在全院名列前茅。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将司法服务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辖区经济发展。重视加强调查研究,不拘泥于就案办案,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尤其是针对灯具行业共性问题,撰写调查报告,发送司法建议和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促进特色产业良性发展。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借助人民调解员、镇村干部、人大代表及乡贤力量,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法庭还与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庭所共建,提升综治水平,创建和谐乡镇。

  4、高邮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该部门始终以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为方向,紧紧抓住“护航民企”和“知产保护”这两个业务关键词,成立专班小组,制定实施意见,开展案件评查,推广普法宣传,全面促进民企合规经营,为高邮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充分的检察保障。打造以“全国十佳公诉人”汤智为先锋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引入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发挥一体办案优势,先后办理多起涉国内外知名品牌知识产权案件,在办案中培育业务人才,在联动中构建保护格局。该部门《江苏高邮:开展“纾企困、稳增长”走访调研活动》《高邮专业办案团队保护知识产权》等相关事迹被《江苏法治报》、人民日报客户端等主流媒体刊载和报道。

  5、高邮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该部门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2019年以来,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人,起诉36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4人,不起诉18人,附条件不起诉34人,先后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158次,引入社会专业力量转介服务232人次,对9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救助金合计12.5万元。7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讲座75场,受众3万余人,开展“一号检察建议”校园专项检查4次,向学校提出风险防范建议20余条。对履职不力的监护人开展训诫150余次,制发督促监护令2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余次。接收强制报告案件线索3条,共同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1名,联合发出表扬信1份。

  6、高邮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该部门始终坚持与案件办理同行。实现统一案件受理、流程监控、管理法律文书,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程序违法、办案超期等情形。围绕法学理论与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发现总结和分析检察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全院干警展开调研,多篇刊物获国家级、省、市级期刊录用,多件案例被评为高检院、省院典型案例。积极筹划检察政务内网和检察工作网等检察办案网络建设并落实实施,保证检察办案的优质高效运行。加强对案、对人、对事内部监督,全面履行检务督察职能。将司法警察工作融入“四大检察”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技能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7、高邮市公安局珠湖派出所 针对地处老城区、治安管理任务极为繁重的实际,该所创新建立以综合指挥室为主体,统一指挥调度案件队、社区队,“一室”引领“两队”、“两队”协作配合、警组互联互动的警务工作机制,全力提升警务工作质态,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辖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1%,破案率上升28%,为群众追赃挽损150余万元,群众满意度达92.7%,各项工作指标均位列全局前列;成功破获“仇某某等4人运输毒品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案件,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该所连续17年被评为公安部“一级派出所”。

  8、高邮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该所全力护航经济发展,保障辖区治安稳定。近年来,妥善接处警情4700余起,成功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0余起,圆满完成“3.9”涉疫密接人员流调溯源等疫情防控任务。保持主动进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苏安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共破获涉黑涉恶类部、省挂牌案件4起;抓获涉黑涉恶类嫌疑人300余人,摧毁涉恶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8个;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起,为群众、企业追赃挽损100余万元,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9、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该中队现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民警7人,辅警11人,担负着全市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认定、调解处理以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该中队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每年调解交通事故2000余起,在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受到上级机关充分肯定并推广。该中队以侦破命案的理念对待每一起交通事故,特别是2021年以来,将致人死亡的13起重大逃逸事故当作重大刑事案件举全局之力侦破,重大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92.3%。近年来,该中队年处理重大交通肇事案件近200起,涉及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基本为零,为全市的重大事故处理和矛盾化解做出突出贡献。

  10、高邮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该大队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现代巡防警务体系,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2022年,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106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99名、逃犯28名,其中潜逃长达35年和13年逃犯各一名。深入推进巡处一体化改革,建成集警情处置、巡逻防范、应急处突、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文游警务工作站,自运行以来,处置各类警情1397起,日均处警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处警总量、占比、自处率均为扬州前列,城区可防性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0.08%。疫情防控战线上,16名突击队员24小时待命,13警16辅轮班上岗、24小时昼夜坚守疫情交通查验点,共检查车辆4万余辆、人员7万余人,现场核酸测试人员近2万人。组织警力赴昆山执行境外转运工作,受到扬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报表扬。

  11、高邮市公安局三垛派出所 该所以交所融合、警网融合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谐,打造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满意的派出所。今年以来,先后化解各类劳资、医患、征地等领域重大矛盾纠纷10余起,无一激化上交。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成功侦破高邮地区首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案”、公安部挂牌“碰瓷诈骗案”等大要案件,捣毁多个地下流动赌场,抓获涉毒类犯罪嫌疑人12名,制售假团伙30余人,诈骗犯罪嫌疑人11人,有力维护了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12、高邮市公安局政务服务大队 该大队创新公安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印发《高邮市公安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项措施》,推动各项便民利企举措落地见效。简化“全链通”平台企业开办印章刻制流程,优化企业开办环节。印发《高邮市公安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深化集成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广“一窗通办”,全面推行综窗制度改革;推动审批事项集中,构建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新模式;推进“一件事”改革,创新网上办理,提高服务效率。优化网上办事功能,运用政务服务“一张网”等服务品牌,实行更多事项不见面、网上办。打通网上咨询渠道,积极打造企业服务微信群。启用网办专递服务。

  13、高邮市司法局车逻司法所 该所全力推动“中型所”规范化建设,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现司法所阵地总占面1700平米,总建筑面积近700平米,一楼大厅170平米。配齐配强政法专编、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专职调解员,始终坚持抓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坚持矛盾纠纷排解常态长效机制,调解矛盾纠纷800多件,调成率达98%以上。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并举,率先推进法治小区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长渠”普法新载体。坚持严格执法依法管理,稳中求进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法治为民便民惠民,大力实施“援法议事”“乡贤法律服务”“法律明白人”工作。坚持优质高效,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14、高邮市司法局临泽司法所 该所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采取“云端学”“实际访”“精准查”“线下考”等方式开展“智慧矫正”工作,做到特殊人群监管智能化、社区矫正零距离,切实帮助社矫安帮人员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重新开启新的生活。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建立“1+4+N”矛盾纠纷阶梯式化解机制,全面加强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探索创新“乡贤+法律服务”工作,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绽放新蕾。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规范基层援法议事流程,建设与村容村貌、风土人情相融合的法治宣传、援法议事平台,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第二届“高邮市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名单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1、王锴 男,198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2014年1月调入高邮检察院工作。现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该同志一直奋战在刑事一线办案岗位,已承办各类刑事案件一千多件,每年都会办理省级以上司法机关挂牌的大要案,办理的一起零口供四省流窜碰瓷诈骗案,起诉后得到司法解释的确认和人民日报客户端的宣传,得到组织上的认可。先后获评“扬州市典型案例撰写能手”“高邮市检察院优秀青年干警”,入选扬州市检察院大运河保护办案团队、扬州市检察院网络犯罪人才库。

  2、刘铠 男,1987年8月出生,2013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为高邮市公安局卸甲派出所四级警长。该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先后三次前往广州开展侦查工作,成功破获一起销售假冒名牌手表案,该案抓获嫌疑人10余人,案值近亿元,扣押涉案赃款一千余万元;参与办理的开设赌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缴获赃款70余万元。多次获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

  3、李呈星 男,1994年11月出生,2017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为高邮市公安局武安派出所一级警员。该同志始终扎根基层办案一线,参与办理刑事、行政案件124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2人。先后被抽调参加市委巡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肃清流毒等专项行动,全力投入文件办理、台账整理、信息报送、活动宣传等工作。该同志被共青团高邮市委员会评为“高邮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被卸甲镇政府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获得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两次。

  4、李峰 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1月转业到高邮司法局工作,现任高邮市司法局高邮司法所所长。多年来,该同志始终坚持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工作的原则,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誉。由他接待的群众不下3000人次,高邮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的20余面锦旗是对他工作最好的肯定。该同志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丝不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做好司法行政事业,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力量。

  5、李盛彬 男,1988年3月出生,2013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为高邮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三级警长。该同志作为高邮市区域协查核查专班具体责任人,全天候坚守岗位,全时空与病毒赛跑,全力投入涉疫数据梳理研判、甄别推送、核查反馈工作。今年以来,经手核查的数据8991批次,共51万余条。相继参与侦破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20余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00余人。工作中,该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始终以铁血柔情践行着一名优秀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

  6、李维 男,1991年7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2016年7月招考进入高邮市司法局工作,现任高邮市司法局三垛司法所所长,兼任高邮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该同志在基层岗位上挥洒青春汗水,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积极展现新时代青年政法干警的风采。今年以来,其大量普法作品及普法信息被《江苏法治报》、交汇点、扬州电视台、高邮电视台、《高邮日报》宣传报道。预防养老诈骗三句半微视频得到江苏政法微博、江苏省司法厅公众号、“学习强国”全国平台宣传推广。

  7、杨文权 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9月招考进入高邮法院工作,现任法警大队政委,二级警长。该同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依规顺利完成30多件重大警务任务。在教育训练和学习理论的同时,按实战化要求训练,收到了较好的训练效果并顺利通过考核。在司法警务保障中,认真对照每一次督察通报,查摆出不规范行为并加以整改,同时加强技能培训,以期达到执法规范并提高司法警务安全保障能力。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中带领20多名干警在高速卡口连续执勤两个多月。

  8、陈狄阳 男,1997年4月出生,2019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为高邮市公安局临泽派出所一级警员。该同志在基层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三年来,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两次、“邮城警星”两次。疫情期间,挨家挨户给高龄老人发放“双码”使用图册,给行动不便的老人运送生活物资,受到片区群众一致好评。工作中,虚心请教、热爱学习,不到一年时间便从初出茅庐的新人成长为所内的主力军,积极参与案件侦办,成功抓获我省第一例利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9、陈宏明 男,1985年8月出生,2008年8月招考进入高邮检察院工作。现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该同志工作精益求精,带领部门承办的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5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一项工作经验被扬州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所办案件多次被《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在两级院指导下办理的全省首例安全生产民事公益诉讼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获扬州市委相关领导批示肯定。先后被表彰为“高邮市最美政法干警”“扬州市优秀检察官““扬州市优秀青年检察干警”,先后立“三等功”3次、嘉奖1次。

  10、金绍勇 男,1972年12月出生,1992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为高邮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情报工作室主任、二级警长。该同志勤勉敬业、默默奉献,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从未休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几乎每天都要工作到晚上九、十点钟才回家,被局领导和同志们称为公安情报战线的“老黄牛”。先后被扬州市局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嘉奖一次,被扬州市局、高邮市局评为“全市公安情报信息先进个人”“全市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应用标兵”“十佳岗位能手”“十佳最美警察”等。

  11、居维康 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10月招考进入高邮法院工作,现任经济开发区法庭审判员,三级法官。该同志任劳任怨地奋斗在民事审判执行一线,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在从事执行工作期间,从未出现当事人投诉、上访情况;在审判岗位上,其所承办的一千余件民商事案件,无一错案,入额以来的结案量在单位名列前茅。该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了新时期政法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锋本色。先后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扬州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12、程书斋 男,1984年3月出生,2008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为高邮市公安局菱塘派出所副所长、三级警长。该同志将他乡作家乡,扎根回乡热土,进千家访万户,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孤胆深入中缅佤邦边境密林解救深陷电诈窝点的群众,诠释了他的爱民情怀。他以案件侦防为主责主业,行程60余万公里破获数百起案件,为群众追赃挽损数百万元,彰显了强烈的使命担当。他不忘初心,恪守法律底线,防腐拒变,展现了一名人民警察良好的职业操守。

  13、程聪 男,1987年5月出生,2010年9月招考进入高邮法院工作,现任行政庭审判员,四级法官。该同志一直奋战在审判和执行一线岗位上,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工作和行政审判工作都是较为棘手的工作。部分案件涉及参与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处理不好极易激化矛盾酿成重大恶性事件。为此,该同志受理案件后,认真分析、冷静对待,制定预案,研究处置措施,软化相关人员之间的矛盾。在分清责任下,经过认真准备,顺利完成了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妥善处理了矛盾。

  14、虞亚春 女,198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9年8月招考进入高邮法院工作,现任刑庭审判员,二级法官。该同志始终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对多起起诉指控的证据不足案件予以纠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顺利审结多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各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多起涉邻里纠纷、情感纠纷的轻伤害刑事案件中,积极化解矛盾,促成双方互谅互让,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法治力量。

  15、薛长俊 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9月军转安置进入高邮检察院工作。现任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该同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服务大局与检察履职相结合,助力该院连续7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主抓建成的检察办案中心被省院评为“示范办案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获评“2018年度扬州市文明优质服务品牌”“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先后被评为“高邮市劳动模范”“高邮市最美退役军人”,多次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先进个人”。

  评选事项

  一、投票办法

  1、本次评选活动采用报纸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同步进行,读者可填写本版所刊选票或登陆“今日高邮”微信公众号、“今日高邮”APP平台参与活动。

  2、报纸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3、参与报纸投票的读者,从候选名单中各选出10个,并在选票下对应的序号方框中打勾,多选或少选无效。

  报纸选票填好后请邮寄或送至高邮市融媒体中心,收件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262439821,地址:高邮市金桥路3号。请在信封上标注“双十佳”评选。

  4、参与网络投票的网友,请通过“今日高邮”微信公众号、“今日高邮”APP进入该投票页面,从候选名单中各选出10个,并在对应的方框中打勾,多选或少选无效。

  二、截止时间

  本次活动从即日起至11月11日止,报纸选票以信封邮戳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读者(网友、手机用户)只能参与一次投票(以身份证号、微信号为准)。

  2、本次评选活动的选票不可复印。

  3、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4、网络投票中如发现刷票现象,将取消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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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高邮市十佳政法基层单位”和“高邮市十佳政法干警”评选
高邮报专版02第二届“高邮市十佳政法基层单位”和“高邮市十佳政法干警”评选 2022-11-07 2 2022年11月0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