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于涵
这是一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原告是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被告老陈承包了当地400余亩农田,从事水产养殖,期间多次拖欠租金。后来承包合同到期,合作社另行招标后,被告老陈仍然赖在鱼塘不走,导致新承包户无法入驻。经法院调解,老陈需赔偿合作社所欠承包款23万元。可是虽经调解,但老陈依旧“赖病”复发,拖着不给。
老陈的理由过于简单粗暴——没钱!原告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陈的经济状况在执行查控系统面前,就是“皇帝的新衣”,一览无余。钱到底够不够,网上查控一清二楚。不查不知道,老陈的银行账户资金流动可谓是“快如流水”,即便在执行阶段,每天都有大量资金出入,而且进得快,出得更快,余额始终保持着可怜的那么“一点点”。
无论是作为养殖户,还是作为一般个体,账户资金流动十分常见。但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法官已与对方多次沟通劝告的前提下,仍产生大额资金流动,着实令人费解。
案件实施阶段的承办人是颜启军,在迅速冻结了老陈账户上“可怜”的余额后,他决定开始执行的“灵魂阶段”——线下调查。当执行人员出现在老陈的鱼塘时,他还故作镇定地说,你们又来找我?不是说了么,现在没有钱,鱼没有卖掉。
“法院已多次提醒你尽快还款,经过我们调查,你分明有偿还能力,为何不履行法律义务?如果你继续逃避执行,法院有权利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将你移送公安。”面对法院出示的资金证据,老陈没有了当初的无动于衷。考虑到疫情期间,被执行人的确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况,承办人再次为双方提供了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承办人的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将还款金额确定为20.6万元,老陈也在承办人的监督下,当场支付20.6万元。
调解现场,承办人还当场对老陈进行了批评教育,老陈也最终意识到,自己差一点就走上了不一样的人生路。
在这里,高邮法院想再次提醒所有被执行人,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都应当做好三件事:如实申报财产、积极履行义务、守护诚信氛围。如果不这么做,除了面临司法拘留、罚款、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外,还可能被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千万不要等看到执行法官上门才想到还钱,那时可能为时已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