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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9日 星期日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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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与高邮镇签订
高邮市金融中心合作建设协议
  10月18日下午,在市政府七楼会议室,市金融中心合作签约仪式顺利举行,高邮农商银行与高邮镇签订代建农商行营业大楼正式协议。

  签约仪式上,高邮镇党委书记李深红详细介绍了市金融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对与农商银行合作项目进行了说明,并就自建持有的高邮市金融大厦向相关金融机构进行了推介。

  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波出席签约,他代表本行致三个感谢:一是感谢市委市政府、省联社的大力支持和殷切关心。金融大厦不光是高邮农商银行的形象,也代表着高邮的城市形象,本行将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精心设计、科学施工、加快进度,将金融大厦建设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一座标志性建筑,为高邮再添新坐标。二是感谢高邮镇政府的协调、帮助和支持。下一步,农商银行将在金融大厦建设运营、服务高邮镇经济发展等方面与高邮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合作,为招商项目、扶持企业、民生建设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三是感谢全市人民的信赖和支持。高邮农商银行生在高邮湖畔,长在高邮大地,是高邮人民自己的银行,本行将以新大楼建设为契机,提升对外形象,进一步发挥地方法人优势,全力担负地方金融发展职责,全力支持高邮地方经济发展,聚焦富民、聚焦帮扶,扶持地方特色产业,围绕全市金融需求,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将更多资金投入到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上来,为全市人民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广华参加仪式并讲话。他指出,市金融中心项目是全市2017年城建“双十”重点工程,是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全力推进。他认为,高邮镇就市金融中心项目与市农商行进行合作,是服务企业最大的“代办”,将充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的问题,做到资源不浪费。他要求,高邮镇要按照招商引资的标准,主动与各金融机构沟通,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相关行业元素,各金融机构也要及时与高邮镇对接,提出相关入驻需求和条件,通过多方努力,确保把市金融中心打造成高邮全新的城市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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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9 2 2017年10月29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