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宣传戳不同于邮政日戳,它的使用期限可以视宣传内容而定。以图一为例,从6月1日起,开始使用带条形码的新版标准信封。为此,它的宣传周期为5月和6月,即这枚邮政宣传日戳可以使用2个月。
邮政宣传戳是为邮政业务宣传服务的戳记,图二“要储蓄请到黄桥邮电局”(该邮政宣传戳使用时,邮政、电信未分营),其行业服务特征最为显著。
但是,邮政宣传戳也不仅仅服务于邮政业务,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国就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等政治色彩很浓的邮政宣传戳。
近年来,贴近时势的邮政宣传戳也较常见,如为纪念“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图三)、为宣传防空知识的“防空警报器首放”(图四)制作的邮政宣传戳。
图三、图四两枚邮政宣传戳上虽然分别有“5.12”和“12月13日”日期,但它们还是有别于邮政日戳,因此邮政宣传戳不具备销票功能。
现在介绍两枚似乎是“可以”销票的邮政宣传戳。一枚是“香港政府服务市民”(图五)、一枚是“希望工程”。其实这两枚邮政宣传戳是“连接”在具有销票功能的邮政日戳上的“副戳”。虽然它们本身不具备销票功能,但是作为连体在邮政日戳上的邮政宣传戳,也就“沾光”具有了销票功能。
无论邮政宣传日戳是单体,还是连体在邮政日戳上,只要它具名“××邮政局”即为正规邮品,也就可以作为参加FIP举办的集邮展览的素材。
邮政宣传戳由县(市)级以上邮政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省邮政管理局),经同意才能使用,邮政单位不可随意使用邮政宣传日戳。任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