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廉政风险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排查、认定新的廉政风险点,归类汇总、明确责任、适时监控。
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机制。每年召开一次特约监察员、行风评议员联系会议,对执法、服务、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及时向社会公开稽查业务流程、政策规定,主动拓展外部监督的范围与成效。
三是推进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机制。完善税监控管理平台功能设置,优化税收检查平台中的预警流程及预警功能,突出税务检查人员两个防控重点,使执法过程可防可控、留痕存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