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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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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和表彰2011年度高邮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决定
  根据扬州工商局、扬州市农委、扬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关于2011年农资经营示范店评定工作的通知》(扬工商市〔2011〕9号)精神,高邮工商局、高邮市农委、高邮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信誉良好的农资经营单位。经农资经营单位自愿申报,基层工商分局审查和高邮工商局、市农委、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现场考核,现认定高邮市通达实业公司汤庄余富农资经营部等39户农资经营单位为2011年度高邮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希望受表彰的农资经营单位再接再厉、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树立商品、服务、质量安全与诚信经营意识,切实提高经营档次与服务品质,努力争创扬州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同时,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户合理消费,扶强扶优示范企业,努力把创建活动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让更多的农资经营单位参与到创建中来,不断放大“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成效。

  扬州市高邮工商行政管理局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

  高邮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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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和表彰2011年度高邮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决定
2011年度高邮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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