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各类自然灾害、火灾等意外事故灾难给居民人身及家庭财产造成的损失,全面筑牢民生安全保障防线,高邮市应急管理局受高邮市人民政府委托,为全体高邮市户籍居民免费投保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保险及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保单位: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
二、保险期间:2026年9月30日0时起至2027年9月29日24时止。
三、投保险种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保险保障范围
保障对象:高邮市所有户籍居民以及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人身伤害的非户籍施救人员。
保障范围:各类自然灾害(暴风、暴雨、暴雪、雷击、洪水、颮线、台风、泥石流、龙卷风、自然灾害导致的地面突然下陷、冰雹(凌)、严重冰冻、地震)导致人身伤害,或者因家庭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仅限居民个体,不包括企业事故),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均可申请保险理赔补偿。
2、具体赔偿限额
(1)18--60岁(含)居民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万元/人;
(2)18--60岁以外居民每次事故定额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人;
(3)抢险救灾人员(自然人,不限户籍)死亡、伤残赔偿限额40万元;
(4)个人保险年度医疗费用赔偿限额:①每人12万元;②如重大意外事故导致个人支付部分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含) ,则再予10万元补贴;
(5)住院补贴200元/天/人,共180天;
(6)法律费用每次事故实际赔偿金额的30%。
3、免赔额
(1)每次事故免赔额人民币500元;
(2)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额人民币100元/人,在赔偿范围内按100%赔付。
(3)理赔办理事宜:需配合提供以下理赔材料:①出院记录,门诊病历(若直接住院,无),检查报告单,发票、用药清单;②身故所需材料: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居民死亡推断书(如有抢救需提供抢救记录等相关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出、入院记录,费用清单,发票等),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银行卡照片等理赔所需材料。
(二)家庭财产保险
1、保险保障范围
保障对象:所有高邮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自住渔船);
保障范围:各类自然灾害(暴风、暴雨、暴雪、雷击、洪水、颮线、台风、泥石流、龙卷风、自然灾害导致的地面突然下陷、冰雹(凌)、严重冰冻、地震)、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居民自有住宅房屋、家庭基本生活设施家庭财产损毁损失,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均可申请保险理赔补偿。
2、具体赔偿限额
(1)家庭房屋损坏赔偿限额:每户每年人民币10万元;
(2)家庭基本生活设施损坏赔偿限额:每户每年人民币3万元;
(3)家庭装潢损坏赔偿限额:每户每年人民币1万元
(4)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每户每年赔偿限额10万元为限另行支付。
3、免赔额:每次事故免赔额人民币200元。
4、理赔办理事宜
需配合提供以下理赔材料:事故情况说明、财产损失照片、户籍证明(房屋权属相关证明),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银行卡照片,气象证明等理赔所需材料。
未尽事宜及公告内容的解读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
联系人:赵翔,联系电话:15189890440(24小时热线:95312)
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82-42号、43、44
高邮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14-85080890
地址:高邮市海潮路26号
高邮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