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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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0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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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今年底——
每人千元扩岗补助助企稳就业

  本报讯(通讯员 相杰  记者 杨晓莉) 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和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6年12月31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青年就业。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全面落地落实该项惠企新政,通过真金白银补贴激励本地企业吸纳青年就业,有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全力稳住青年就业基本盘。

  据了解,我市辖区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各类用人单位,招录符合条件的青年群体,可享受每人 1000 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帮扶对象涵盖2026 届高校毕业生、2024 届和 2025 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 至 24 周岁登记失业青年等三类人群。享受补助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用人单位需为招录人员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满 3 个月,核查期间保持正常参保状态;人员首次参保时间须为 2026 年;仅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成人教育、函授学历不纳入补贴范围;登记失业青年应失业登记和在申领单位首月参保时,年龄在16-24周岁范围内;失业青年需在规定年龄区间内完成失业登记,且相关人员未申领过同类就业补贴;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之前未被用于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见习补贴。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方式参照2025年度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目前,我市采用大数据主动匹配、企业自主申报双向办理模式。省级筛选符合条件企业及人员名单后,市人社部门将逐一复核校验,通过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推送确认信息,企业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兑付补贴。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授权后可将补助拨付至社保缴费账户,企业也可携带营业执照、用工花名册前往人社窗口线下办理。

  市人社部门温馨提醒,企业等用人单位需在今年 12 月 31 日前满足补助条件,严格按照本地规定时限完成申报确认,逾期未办理将自动放弃补贴资格。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政策宣讲力度,精准推送惠企红利,切实发挥政策赋能作用,助力企业扩岗纳才、青年安心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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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千元扩岗补助助企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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