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管玮玮 通讯员 丁六笔)记者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获悉,自2026 年 7 月 15 日起,我市按照扬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已开始正式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该新政不仅首次将购房契税、维修基金、车库(位)等纳入提取范围,还对支持自主住房装修、适儿化改造、自有商品住房物业费和扩大代际互助提取范围等方面给予了更加细化的操作规定。
据悉,在支持自主住房装修改造方面,文件规定,缴存人家庭可就本市范围内名下的一套自主住房的一次装修改造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按定额标准给予基础性支持,具体按每平方米 1500 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建筑面积计算上限为144平方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超过五年的,在网签备案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分批次(视同一次装修行为)、免核查办理,但每年不超一次;其他情形的,在装修改造事实经核实后,可申请一次性办理提取。
支持住房适儿化改造提取方面,文件明确,缴存人家庭可为生育的每一名0 至 3 周岁婴幼儿,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适儿化改造。同一名婴幼儿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度上限为5000 元;同一家庭生育多名婴幼儿的,可按婴幼儿人数分别申请。
支持自有商品住房物业费提取方面,按照文件要求,我市缴存人家庭每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范围内自有商品住房的物业费。家庭名下有多套自有商品住房的,单缴存人家庭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双缴存人家庭可各自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年度提取额度按自有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元的定额标准计算确定。
扩大代际互助提取范围方面,文件指出,在支持本市购房代际互助提取政策基础上,允许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持双方父母、子女偿还本市住房贷款本息,或用于支持双方父母、子女在本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另外,高邮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为了更加方便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办理业务,我市自主住房装修改造提取、住房适儿化改造提取和自有商品住房物业费提取三项提取业务均可支持线上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