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翁正倩)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高邮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同时,周山镇吴堡村、菱塘回族乡清真村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高邮镇大淖社区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高邮镇、菱塘回族乡、卸甲镇、卸甲镇金港村、车逻镇特平村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市税务局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我市成功摘取扬州首家县级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常态长效,高位落实长效机制、精准提升工作实效、全域推进文明共建, 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持续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下转2版) (上接1版)“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个城市最高综合性荣誉,也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我市始终把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常态长效机制,并积极聚焦重点,用心用力破解难题,常态化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啄木鸟”市民观察团日常巡查等活动。同时,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尚,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突出乡风文明,深化移风易俗,持续抓好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各类阵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去年,我市举办模范事迹宣讲活动40场、巡展24场,覆盖全市各乡镇园区;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爱党爱国教育活动510余场;开展“文明实践春风行动”“好地方夜实践”等富有特色的文明实践“四季”活动1000余场;开展文明实践服务活动9310场,服务群众10万余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