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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6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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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反洗钱联络站”显成效——
多部门联动破获洗钱转贷案

  本报讯(通讯员 丁希文 记者 东方)“2024年年底我们联手办理的夏某高利转贷案效果很好,充分体现了反洗钱联络站的积极作用,经验可以继续在今年工作中沿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分行和扬州市监委、扬州市公检法联合下发专门文件,鼓励我市检察院用好“联络站”这个“法宝”。

  为依法严惩洗钱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与社会安全稳定,2024年6月13日,我市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全省首家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联络站(以下简称“反洗钱联络站”),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签署《高邮市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机制》,构建起对洗钱犯罪“线索精准排查—案件高效办理—财产全面追踪”的闭环打击体系。夏某高利转贷案便是反洗钱联络站成立后不久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

  2024年9月6日,我市检察院受理扬州市检察院交办的夏某高利转贷案。在梳理夏某的500余条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后,检察官发现,自2019年7月起,借款人朱某名下实际控制的公司账户都会向夏某的公司账户转入一笔资金,但从2019年10月之后,双方就无任何转账记录。在反洗钱联络站的碰头会上,检察官将该线索提交讨论。随后,人行扬州分行主动提供协查支持;公安机关则集中精力收集证人证言、银行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

  检察官拿到补充侦查的证据后,一场精心策划的洗钱犯罪端倪初现:为掩饰、隐瞒高利转贷犯罪所得,从2019年10月至2021年5月,夏某陆续让朱某将利息先转账至自己三名亲友的银行卡内,然后通过提取现金或网络转账等方式悉数收回。

  最终,经我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夏某因犯高利转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后,夏某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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