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子敏 郑贤修 记者 杨晓莉)“以前一直觉得做主播不稳定,家里人也不太支持。感谢你们依法裁决,让我的劳动有了价值,也保障了我的权益。”日前,我市网络带货主播张芳(化名)在收到裁决结果后,专程致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表示感谢。
半年前,张芳入职我市一家企业,从事网络直播销售工作。她凭借在直播间的专业讲解和生动展示,为店铺吸引了大量流量,带来了不错的销售业绩。然而,工作半年后,张芳却没有拿到企业负责人当初承诺的业绩提成。在多次向企业负责人索要无果后,她决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此案后,按照程序先开展了调解工作。但经过多次调解,企业仍不愿全额支付张芳的提成。于是,仲裁员依法裁决该企业不仅要补发张芳应得的工资提成,还要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需承担的二倍工资赔偿。这一裁决既维护了张芳的合法权益,也为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新时代,新业态不断发展并展现出新的活力。无论就业形态怎样变化,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都应受到法律保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取多种措施,重点关注新业态就业群体的权益保护,积极化解新业态就业群体的矛盾纠纷,致力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生态。去年共受理涉及新业态的劳动争议案件17起,成功为20余名新业态从业人员追回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9.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