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4年12月13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九年调,全省唯一!
高邮再次增发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
10万余名城乡居民受益

  本报讯(通讯员 邢芙蓉  记者 杨晓莉)11日,家住高邮镇琵琶社区的居民秦巧英,通过手机银行APP查看自己的“养老金”时,惊喜地发现“养老金”余额多了378.72元。这是我市财政刚刚增发给她的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全市10.1604万人受益,共计增发2761万元。这也是我市连续第9年上调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连续上调的县市,并获得省人社厅表扬。

  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我市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在年老时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1万余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17.8万余人。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包含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体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平,我市于2015年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基金积累和财政财力等因素,制度化调整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今年11月,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财政局再次下发《关于增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建立个人账户且已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的人员,从2024年1月1日起增发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这已是我市连续第9次增发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据统计,加上此次增发的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市财政已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1.5亿元。

  另据了解,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共设8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6000元、9000元。对于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市政府每年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同时,对于每年按标准正常缴费居民,政府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补贴。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并依法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年满65周岁以上城居保待遇领取对象每月增领5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副刊
   第04版:特别报道
高邮市民文明行为10条
高邮再次增发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
扬州首批30个儿童友好研学点位发布
连续9年公益捐资助学暖人心
图片新闻
公房出租公告
广告
高邮报综合新闻02高邮再次增发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 2024-12-13 2 2024年12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