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熊薇 记者 杨晓莉)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费开始缴纳,普通城乡居民540元/人(含长期护理保险20元/人),学生儿童300元/人(含长期护理保险1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参保人员缴纳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时,需同步缴纳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期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此次参保对象范围为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全市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技职院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居住证的非我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在取得学籍并按期足额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自2024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普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年筹资标准为8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20元,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划拨每人40元,财政补助每人20元。学生儿童长期护理保险年筹资标准减半,其中个人缴纳、统筹基金划拨、财政补助部分均减半。此外,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救助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经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身份认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