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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5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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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获省级表彰

  本报讯(通讯员 罗庆忠 记者 孔令玲)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省级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示范区评选结果的公示》,全省共有8个县(市、区)入选。其中,苏中地区有4个县(市、区)入选,我市名列其中,为扬州唯一入选的县(市、区)。

  2021年12月,我市被确定为省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县(市)。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工作,我市专门成立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市水投集团作为建设单位,专业化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据统计,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率达55%,690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受益农户54151户。今年,我市将新增28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预计2024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到70%。

  为统筹推进我市“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市制定了《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实施方案》(2022—2023年)。2022-2023年度社会化治理试点期间,我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总投资约3.4亿元。2023年7月,我市建成扬州“首个”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平台,并投入使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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