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小飞 蒋有松 记者 孔令玲)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结合国家、省耕地保护工作要求,我市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责任+激励” “管理+建设”“行政+市场”的“三+”管护机制,推动市域耕地总量平衡、质量提升。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镇、村和承包人四级管护责任。市政府对本辖区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督促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共同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市、镇、村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意见》提出,要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控。将非农建设、植树造林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将耕地净增规模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上限,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同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刚性管控,一经划定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落实占补平衡的基础上,高质量落实补划任务。
《意见》还进一步完善了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上调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补助标准,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申报整区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市级层面设立了村级补充耕地管护奖补资金,对完成管护任务的,每年按照1000元/亩标准拨付奖补资金,三年后常态化落实管护责任,确保耕地粮用。
另外,《意见》明确,将加快建设违法用地实时智能监管系统,综合运用“大数据+铁脚板”,推动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处置。法院、检察院、公安、资规、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乡镇园区强化协同,采取停批限供、联合执法、暂扣补充耕地和补助资金等方式,全面实施“增违挂钩”,倒逼违法用地快速整改,同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