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丁六笔 记者 管玮玮)日前,记者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按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从6月7日起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此前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100万元分别上调至78万元、130万元。该阶段性调整政策期限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
据了解,此次新规还特别强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改善型住宅(不含二手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同时,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也可与多子女家庭和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叠加享受。例如:三孩双职工家庭购买我市二星级住宅类绿色建筑且为改善型住宅(不含二手房)的,理论上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20万元+26万元+26万元=2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