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明办联合市公安局随机在15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门口对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情况进行视频巡查监测,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抽查情况来看:
学生驾(乘)电动车佩戴头盔情况有了明显改善,与3月份检查情况对比,学生驾驶电动车戴盔率由71.96%上升到88.12%,学生乘坐电动车戴盔率由58%上升到75.6%,家长驾驶电动车戴盔率由75%上升到83.5%,15所学校平均戴盔率均高于60%。
工作建议:
正确佩戴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希望广大师生和家长时刻保持驾乘电动车自觉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不做无盔“骑”士,争当安全“驶”者。
高邮市文明办 高邮市公安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