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要河道岸线保护利用和内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三阳河沿线非法装卸点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为三阳河航道沿线所有非法装卸点及装卸设施设备(含浮吊船)。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非法装卸点及装卸设施设备(含浮吊船)经营业主应自行改正,完成设施设备拆除、恢复自然岸线、复绿等工作。
三、2023年11月10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前述相应整治义务的,由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属地依法依规进行执法查处和整治取缔。
四、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高邮市交通运输局 高邮市水利局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
高邮市城市管理局 高邮市公安局
高邮市司法局 三垛镇人民政府
甘垛镇人民政府 汤庄镇人民政府
临泽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